刘    泉

姓名:刘 泉


现任矿山分院副院长、院副总工程师、院技术委员会委员。采矿专业正高级工程师,四川省应急管理厅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专家。长期从事采矿工程设计、审核及审定工作。担任项目负责人、总设计师、专业负责人,完成矿山工程技术咨询、工程设计40余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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